制剂大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现场检查意见
2022 年 5 月 16 日,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 3 名专家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组,根据《制剂大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现有综合制剂大楼内进行技术改造,利用现有生产线并新增一条口服液生产线。技改完成后具备年产口服液体制剂 2000 万瓶、小容量注射剂 9000 万支、胶囊剂 4000 万粒、片剂 10000 万片、颗粒剂 1000 万袋、栓剂 1500 万粒、冻干粉针 3000 万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 年10 月委托武汉沃境双润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制剂大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技改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取得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关于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剂大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新环告[2021]141 号)。项目于 2022 年 1 月开工,并于 2022 年 3 月进行调试。目前,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5.00%。
(四)验收范围明确本次验收的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综合制剂大楼冻干粉针生产车间、口服液生产车间、小容量注射剂生产车间、栓剂车间和口服固体生产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循环冷却定期外排水、纯化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洗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总磷、总氮、急性毒性(HgCl2 毒性当量)等。项目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再排入豹獬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水解酸化+IC 反应器+A/O”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为 600t/d,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出水稳定达标。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栓剂、口服固体制剂车间过筛、干燥时产生的粉尘及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栓剂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1),口服固体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纯水机、洗瓶机、洗笼机、空调机组、排风机和水泵等,噪声值约为 65~85dB(A)。企业采用隔声、降噪措施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废包装材料(外包装)、纯水制备废膜、废空调滤网(新风段)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空调滤网(除新风段外)、废包装材料(内包装)、废滤膜、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现有项目建设有一座面积约为 150m2 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设置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区暂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中常规因子排放浓度为 pH 值:7.8
(无量纲)、SS:5mg/L、COD:16mg/L、BOD5:5.7mg/L、氨氮: 0.169mg/L、总磷:0.25mg/L、总氮:9.24mg/L,满足豹澥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特征因子排放浓度为总有机碳:4.3mg/L、急性毒性(HgCl2 毒性当量):0.05mg/L,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 2 中标准限值。
(二)废气
项目DA001、DA002、DA003 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未检出(<1.0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 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DA007 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分别为 0.9mg/m3、6.8mg/m3、0.05mg/m3,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 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 77(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0.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 0.36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硫化氢未检出,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二级标准。
(三)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东侧昼夜噪声监测值 64.4dB(A)、54.6dB(A),南侧昼夜噪声监测值 63.0dB(A)、53.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a 类标准要求;西侧昼夜噪声监测值 58.8dB(A)、47.6dB(A),北侧昼夜噪声监测值 58.2dB(A)、47.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废空调滤网(除新风段外)、废包装材料(内包装)、废滤膜、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包装)、废空调滤网(新风段)由物资部门外销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反渗透膜交生产厂家回收。
五、验收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环评[2017]4 号)要求,可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 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来源;
-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 完善附图附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名单附后。
2022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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